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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说已经构思很久了,现在只是写出来而已,也算每年都有一篇很极地很阳光的爱情小说范文了。


回家的时候,是最无聊的时候。岁末,北京的冬天总是冷。他自然会在路上想起那个女孩。其实也不尽然能算认识,只是前几天偶然碰到罢了。在君悦前台,漂亮小女孩自然是成群结队。只是这个女孩还是不同,看着有些眼熟。

出租车拐上了长安街就一路畅通。他想,应该找了个借口,就在君悦住下了几天。于是就让师傅停在了东方新天地门口,慢慢悠悠地在冷飕飕的街上走。正是晚上快12点的光景,那女孩大约是下午上班,现在也换掉了制服,一套清秀的打扮。而她身边有一个其貌不扬的男孩,在那聊天,逗得小女孩咯咯地笑,应该也算是一对快乐的情侣了。他实在是有一种偷窥别人幸福的负罪感,于是三步并作两步,打紧地去前台Check-In。

其实他也奇怪,自己有一份虽然不怎么有乐趣,但也显得体面的工作,身边也不乏可爱的女孩陪着吃饭看电影打牌。今次居然会在晚上11点为了看这女孩一眼而匆匆结束掉手中的案子,实在也是蹊跷。但这熟悉的感觉实在是过于强烈,躲也躲不掉,也不妨耽搁几天的空闲时间看个清楚。

见那女孩还没走,于是他又抓起本杂志,索性坐在大厅里,看他们的幸福表演。然后,就见两人很是亲密地往公交车站走去。于是,他也就轻轻叹了口气,往电梯走去,的确很轻,自己都没注意到。

第二天,他的心思也全然不在了工作上,刚刚五点一过,就慌慌张张地往回赶,差点撞到玻璃门,吓得公司前台的小姑娘一愣一愣的。回家打理了一下,抓了几套衣服就算正式去那住上两天了。下午的时候,那小女孩的确是在上班,笑容可掬地站在前台。于是他也拖着行李箱,装得很风度翩翩地走过去没事找事地问附近的餐馆,末了,顺手递过一张便签纸,邀请她晚上下班后去附近喝粥,他是的确不知道王府井附近喝粥的地方。

那女孩应该是自以为看透了他的意图,飞快地将那张便签纸收起来,然后又辅以职业性地微笑。虽然做这行的微笑都很相似,他还是打了个激灵。快速转过身去,走向电梯,瞟了一眼落地窗外,灯火璀璨,不像不像,他自我安慰道。

冲了个澡,百无聊赖地坐在床上看电视,想起没带电脑过来,实在是匆忙,又懊恼了一会。快到11点了,从行李箱里翻出一本薄薄的小说,《情人》,总归有几本垫箱底的读物,杜拉斯的这本打发时间太合适不过了。快速地吹干头发,还臭美地抹点发蜡,用了一点点香水。又不上班,又不用勾引女上司,这样是不是有点过了。对着镜子,仔细看了看眼角。离三十还差一长截,竟然神经质地开始担心眼角纹了。到大厅,看到前台已经换了人,居然有一丝失落,然后就靠着沙发看起了小说。

大约一刻钟,那女孩和她的小男友走过来。她对他说,别喝粥了,我们去吃鸡翅吧。其实,大学毕业以后,他就几乎再也没吃过北京的烤翅了,不过实在不想错过,于是也就唯唯诺诺地去了。这是,他才感觉到年轻人真是青春得逼人。看来女孩的男友很服贴,跑前跑后地点鸡翅结帐什么的。于是他也就和小女孩天南海北地侃。越侃越投机。餐后,他又打车送那对回家,挺远,在四惠边上了。

回酒店之后,他躺在床上,张开口就是一嘴的鸡翅和啤酒味。越想越觉得有意思。翻来覆去睡不着了。就一霎那,他突然想起来了。

七八年前,他才高中毕业,而那小女孩,应该才高一,他不记得了。不过现在,他已然二十六了,那女孩也不过二十四。当时的毕业旅行,一队男男女女到了某个江南小镇。大家觥筹交错,本就不善饮的高中生也就倒了一片。这女孩,当时应该是某个同学的妹妹,具体是谁,也记不得了,也在本地,就叫出来一块玩了。都是能玩的主,到最后也就他们几个人还在边划拳边喝酒。把大家都堆到几个房间之后,他俩也就回房休息了。最后只剩一间大床房,两人酒劲上来了,就也不避嫌。

想起来这些,他才慌张起来。那漂亮女孩原来不只是笑容熟悉而已。只是那夜并没有窗外这么多的灯光而已。他重重地叹了口气,睡觉了。

翌日,他便Check-Out,回到住处,又独自对着电脑屏幕消磨时光。

过去年轻时候,我们都曾经有过这样的女孩,她第一次让自己熟悉。而在漫长的人生境遇中,我们自觉或是不自觉的都会用她来和我们面前来来往往的女孩做比较。然而,当时光巧合,再次碰见之时,也不过是叹口气,无比眷恋地再次错过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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